索引号: 13564006/2018-02841 主题分类: 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8-05-08 文件编号:
兴隆县价格认证中心2017年价格认定工作完成情况
2018-05-0815时29分 浏览次数:

在县物价局和市价格认证中心领导下,兴隆县价格认证中心2017年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人员素质、强化服务意识、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充分发挥价格认定工作职能,履职尽责。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195起,认定金额842万元,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规范化

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结合自身的工作,与原来的规范相比较、相对照,哪里需要改进,哪里需要变动,学清楚,弄明白,为落实好规定打下坚实的基础。按照规定要求,一是实行价格认定人员岗位管理,对认定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责,明确工作分工,工作任务,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二是强化价格认定档案的管理,严格按照《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中规定的文书格式,制定价格认定档案,一卷一档,确保价格认定的档案达到规定的标准。我中心抽调人员对档案进行认真整理、归档,共195卷。三是强化制度管理,制定了价格认定现场勘验、市场调查、内部审核、集体审议、文书制作等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四是将《价格认定规范》文书送达有关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请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监督。

二、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本职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全年完成刑事案件价格认定37起,价格认定金额85万元;行政执法案件价格认定158起,价格认定金额757万元,为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围绕县经济发展,认真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为迎接河北省旅游大会召开,县政府李杨线半壁山至大水泉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工程从立项到完工时间只有1年,工期紧任务重,县政府交办建筑物拆迁价格认定,涉及10个村300多户村民,接到任务后认证中心工作人员为保证工期进度,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做好拆迁征占补偿认定工作,2017年完成拆迁补偿认定380户,价格认定金额3200多万元。在工作中做好价格认定调解工作,向被拆迁户宣传县政府拆迁政策、补偿标准。以大局出发和县拆迁指挥部密切配合,化解价格矛盾。保证了拆迁的顺利进行,受到了县政府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