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76/2021-163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兴隆县蓝旗营镇
成文日期: 2021-05-1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蓝旗营镇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2021-05-1517时12分 浏览次数:

蓝旗营镇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文书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大、群团、工会等相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落实,编制乡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账户、财物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乡镇的各种统计工作。联系电话:7592181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联系电话:7592198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全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可动员力量的培训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和检查指导镇直各单位组织实施的预案演练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预警发布等相关事宜,负责全镇紧急救援、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镇应急救援物资基地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督办和协调应急救援所需资金、设备、物资的调拨、运输工作;承办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7592185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监督检查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村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配合上级汇报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置;开展其他环境保护工作。联系电话:7592186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本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负责信访稳定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第一时间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对婚丧嫁娶等家庭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工作联系电话:7592180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承担乡镇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对入驻单位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行政综合服务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村便民服务场所建设;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优化改善营商环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农村劳动力市场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联系电话7592187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村组财务管理;负责指导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纠纷调解;负责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为农村、农业、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法律咨询和政策服务。负责农业新技术品种推广工作,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负责农机、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在农业技术、市场信息、人才智力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支持,增加农民收入。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做好扶贫政策落实;协助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镇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上档案资料整理;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氛围。联系电话:75922196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759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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