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96/2021-1449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气象局 |
成文日期: 2021-05-20 | 文件编号: |
兴隆县气象局
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第一次双随机抽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按照《河北省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气办发〔2016〕3号)、承德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年初制定的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现制定本年度第一次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气象服务市场活力。
二、随机抽查主要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随机抽查对象
县域范围内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场所
(二)随机抽查内容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管理
包括: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防雷装置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
三、随机抽查程序
(一)定于5月18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并召集相关人员以会议形式利用随即抽查软件在监管对象现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抽取被检查对象比例为8%。
(二)执法人员在一周内利用相对集中的时间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等资料留档备查。
(三)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兴隆县气象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