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6/2023-17102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3-06-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承德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全承钜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有关要求,市商务局统筹各县市区配套活动资金开展促销活动,我县配套促消费资金25万元,活动将于6月26日至7月12日举办,具体事项如下:
发放对象:在兴隆县区域内消费(包括外地来兴人员)且自愿领取惠民消费券的所有消费者。
面值数量:本次消费惠民活动共发放惠民消费券26.4万张、总计1800万元,设置20元、50元、100元、300元、500元5种面值。其中:20元券15万张,消费满80元及以上可使用20元;50元券6万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元;100元券3万张,消费满400元及以上可使用100元;300元券1.5万张,消费满1200元及以上可使用300元;500元券0.9万张,消费满2000元及以上可使用500元。
操作规程:本次惠民消费券分3个批次,同时通过“承德银行惠生活”微信小程序、“工银e生活”手机APP、“云闪付(农业银行、省农信联社承德农信社<农商行>领券通道)”3个平台投放。
第1批次:6月26日晚20时开始投放,一次性投放26.4万张、1800万元;领取的消费券于次日(6月27日)上午10时生效,有效期4天(即6月30日24时失效),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回收券池,滚存到第2批次发放;
第2批次:7月2日晚20时开始投放,投放券池内全部数额消费券;领取的消费券于次日(7月3日)上午10时生效,有效期4天(即7月6日24时失效),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继续回收券池,滚存到第3批次发放;
第3批次7月8日晚20时开始投放,投放券池内全部数额消费券;领取的消费券于次日(7月9日)上午10时生效,有效期4天(即7月12日24 时失效),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回收券池,活动结束。
活动期间,每人、每批次、在每个平台仅可领取1张消费券、面值不限,领取的消费券仅限有效期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使用,使用时实际消费金额需满足消费券面值的4倍及以上,且不能叠加使用,即每次支付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如第1批次或第2批次投放的消费券,在有效期内全部领取并核销完毕,活动自动结束。
参与商家:宽广超市(盛世嘉园店)、宽广超市(九龙城店)、京鹰超市、福东电脑、颐福堂大药店(东区店)、颐福堂大药店(革新桥店)、颐福堂大药店(开发区店)、同仁堂、仟禧龙大酒店、青松岭阿尔卡迪亚酒店、毛家饭店、中石油天宇加油站。
同时2023年6月26日-7月5日举办汽车促销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发放对象:在承德市行政区域内消费(包括外地来承人员)且自愿领取汽车消费券的所有购车人。
使用范围:承德市行政区域内自愿参与活动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
面值数量:本次汽车促销活动共发放汽车消费券680张、总计200万元,设置1000元、3000元、5000元3种面值。其中1000元券180张,购车发票金额5-10万元(含5万元)可使用1000元;3000元券340张,购车发票金额10-20万元(10万元)可使用3000元;5000元券160张,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可使用5000元。3000元或5000元消费券数量不足时,可降档申请。
操作规程:本次汽车消费券由参与活动的车企代意向购车的消费者申请,通过“承德银行惠生活”微信小程序定向派发,有效期3天,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回收券池继续派发,7月5日前派完为止。
参与商家:承德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具体查询承德市商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