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4/2023-1603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3-09-21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函)
兴政函字〔2023〕第29号 类别:A
对政协兴隆县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29号提案的答复函
唐卫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护县第三水源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水源地周边环境,根据省政府批复的兴隆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的要求,对县城供水水源地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包括设置各种标识、警示牌、宣传教育及对一级保护区进行了隔离防护建设,尤其是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对转轴沟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三处农家院的违规建筑进行了统一拆除,为保障转轴沟水源地的供水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各水源地值守人员定期对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下一步,县水务局将对破损的围网进行维修并增大围网设置面积,不断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
二、县水务局已经谋划了兴隆县县城供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对水源地周边进行绿化、砌筑护坝等工程,现该项目已经入我县项目库,待资金到位后,方可实施。另外,县水务局就转轴沟村污水处理立项事宜,尽快跟县环境保护部门沟通,争取早日实施该项目,确保水源地供水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二0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领导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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