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39/2023-1621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兴隆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3-09-2916时30分 浏览次数:

关于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现将延续实施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边销茶生产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