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6/2023-1640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3-09-30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规范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21〕17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市政规字〔2022〕1号),结合本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兴隆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草案)》,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 2023年11月1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单位。
邮寄地址: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413室
电子邮箱:xlxlsj5054146@163.com
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