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100/2023-1595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城管局 |
成文日期: 2023-09-0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函)
兴政函字〔2023〕第104号 类别:A
对兴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村灌煤气人员的监管,提高煤气质量,降低煤气价格,市场竞争加大。 》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全省燃气工作要求,我县正在谋划液化石油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完成我县7家私营液化石油气企业市场整合,解决长期以来我县瓶装液化气企业作坊式管理,规模小、轻管理、隐患多的问题。为加快推进一城一企项目的进展,拟申报规划燃气专用用地,能更好的发挥高质量中心向外辐射服务,整合后用地需要用地20亩,燃气储备(含战略储备用气)500立方米,综合投资7500万元,年营业额5000万元,实现税收500万元,安置工作岗位150人,为方便群众用气,对原有液化气站改造成液化气钢瓶周转站,实现采购,销售,安全集中管理,配送统筹安排,确保配送、安检、服务一条龙。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9月7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伟 5059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