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13/2024-00602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扶贫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3-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审定公告
经综合审定,同意大水泉镇上报的闫海生等5户11人、六道河镇上报的李荣民1户3人、雾灵山镇上报的董嘉辉1户2人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户施策,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开展帮扶。
附件:兴隆县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名单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