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4-0078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雾灵山养生谷温泉度假休闲区三期项目(A13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变更内容:
取消3栋5层文创商业和12栋2层艺术家工作室,增加14栋2层文创商业,调整原12栋2层文创商业单体平面布局,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15200㎡,容积率为0.42,建筑密度为26.84%,机动车停车位为122个,其它经济技术指标保持不变。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10天)
公示地点:公示内容见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门厅及兴隆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共意见收集途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单位: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067399 联系电话:5055057 5059163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