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13/2024-00790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扶贫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审定公告
经综合审定,同意孤山子镇上报的刘义等5户17人、蓝旗营镇上报的丁国猛等5户15人、李家营镇上报的宋田等4户10人、兴隆镇上报的张立有1户2人、三道河镇上报的郑守印1户2人、六道河镇上报的王永存1户2人,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户施策,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开展帮扶。
附件:兴隆县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名单
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