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76/2025-17865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蓝旗营镇 |
成文日期: 2025-02-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蓝旗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决定于2025年2月27日至6月31日,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对食品经营单位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2月27日至6月31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结合风险分级分类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其中B级50%随机抽取,眼镜店B级100%随机抽取。
结合风险分级分类对全县对特殊食品销售经营主体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5%,其中保健食品经营单位C级按55%比例随机抽取,B级按5%比例随机抽取。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C级按100%随机抽取,B级按50%随机抽取。
三、抽查实施主体
蓝旗营镇综合执法大队
四、抽查检查事项
1、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
2、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
3、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4、餐饮业管理;
5、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蓝旗营综合执法大队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依法组织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本次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县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监管平台按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不同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综合执法大队按要求进行检查。
2、随机匹配执法人员。通过监管平台对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完成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对检查对象所涉及到的抽查事项内容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3、实施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前,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做好查前准备,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所涉及的抽查事项以及相关检查内容与检查依据。现场检查时,要按照抽查事项和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一次性检查。
4、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检查结果。对非经营主体也要按照要求在相应网站公示检查结果。
5、做好后续处置。综合执法大队依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形成闭环,避免超期录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综合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跟踪督导,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此次抽查任务。
(二)强化抽查质效。综合执法大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检查任务和执法检查力量,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三)开展宣传培训。综合执法大队要强化寓服务于监管理念,在现场检查中要对经营主体积极宣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社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认知度。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