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5-1831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5-1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5-1514时16分 浏览次数:

 因范海伟保管不善,将兴房权证兴隆镇字第20090062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