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38/2014-09921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兴隆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4-01-0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2014-01-0411时04分 浏览次数:

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单位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管理所

办理地点

兴隆县公安局

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管理所大厅

电话

5071012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二章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法规(规章)

及条款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二节第十九条

条件具体内容

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章第二节第十九条、《公安部123号令》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材料具体内容

身份证 申请表 体检表 培训记录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车管所工作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是否齐全

即办

审核

主管领导

申请材料

作出审批结果

即办

办结

车管所工作人员

发证

即办

特殊

环节

有〇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1

承诺时限

1

收费情况

有●无〇

收费依据

河北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04]60

收费标准

300

收费性质

行政事业性收费

批准证件

名称

驾驶证

有效期

6

前置审批情况

有〇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无〇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驾校、县级以上医院

设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承担工作

培训、体检

监督部门

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

50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