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3/2017-09131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
成文日期: 2017-12-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2017-12-1220时34分 浏览次数: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6

事项名称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4、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35号令第六条,第二十三条5、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6林资发〔2015122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全文。7、冀林字[2015]136号,河北省林业厅关于下放和委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审核权限的通知

实施机构

兴隆县林业局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兴隆县林业局直接占地批复文件

结果样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有示范文本

1、征占用林地申请

1

2、公示及公示证明材料

1

3、征占用林地申请表

1

4、项目批准文件

1

5、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1

6、权属证明

1

1

7、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1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1

第二环节

审核

林政资源股股长

4

第三环节

审批

主管领导

4

尾环节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1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即可办理

通办范围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0314-5052965

监督电话

0314-505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