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17-09821 |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05-0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京东五指山红色旅游度假区项目 |
兴隆县蘑菇峪乡解放村 |
兴隆县五指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景区游客中心、上站服务中心、风情岛、南大台革命教育基地、景区入口、漂流河道及其他设施。 |
1、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和《兴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对扬尘进行控制和防治。同行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间限制在早6:00晚22:00,不能形成噪声扰民,建筑垃圾用于回填地基,其余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不得乱堆乱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餐厅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要求餐厅炉灶燃用液化石油气,属清洁燃料,餐厅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油烟均经墙内中空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要求。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绿化以完全消灭裸露地面为原则,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场界臭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二级标准。 3、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主要为生活污水(盥洗、冲厕、厨房及洗浴等废水)。要求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附件黑河,污水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2006年第21号文)中表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A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自来水加压泵房、污水处理站及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要求自来水泵房设在泵房内,并在电机和水泵安装时加减振措施,引风机置于排烟机房内,安装消声器。污水处理站的各类风机采取室内隔声、基础设置弹性橡胶垫、安装消声器的措施减少噪声产生。噪声贡献值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5、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酒店、游客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由清洁工人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2017.5.4至5.12 |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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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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