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17-09861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07-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辅仁医院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2017-07-0708时40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201777拟做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77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示日期

1

兴隆县辅仁医院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兴隆县兴隆镇

兴隆县辅仁医院新建工程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拟设置10诊疗科室: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B超、心电图)、手术室

1、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等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施工时间限制在早6002200,不能形成噪声扰民。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住院部、门诊部医疗废水及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9.7m3/d3540.5m3/a),其中住院部废水主要来自住院病人盥洗、冲厕和洗涤废水等,门诊部废水主要为门诊、急诊人员盥洗和冲厕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冲厕等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等。生活废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相关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对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预处理,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污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承德市兴隆县柳源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3、该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求采取加装减振垫、隔声门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该项目冬季取暖采用城市集中供热,不得新建任何燃煤锅炉。本项目供暖期以外,提前及延迟采暖期间,均采用分体电空调取暖。

5本项目医疗垃圾由兴隆县医疗垃圾储运中心集中收集后送至医疗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实行袋装化,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017.7. 77.17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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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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