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18-09347 |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8-10-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兴隆县建龙综合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工程项目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孤山子镇孤山子村 |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
1、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要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2、该项目在建筑施工过程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期间产生的扬尘采用水喷淋降尘,定期洒水清扫。施工时间限制在早6:00晚22:00,不得造成扬尘污染和噪声污染。 3、项目营运期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及污泥,格栅渣及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生产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经浓缩压滤脱水后返回烧结工序配用进行烧结处置。 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地处置,不外排,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
2018. 10.12 至2018.10.22 |
报告表:
内容见站内资料下载
拟作出审批意见:
内容见站内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