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18-09406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12-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公示审批意见)
2018-12-2910时10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20181229拟做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1229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示日期

1

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兴隆县平安堡镇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原锅炉房内

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

河北圣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10t/h醇基燃料锅炉,替换原有的210t/h燃煤锅炉(一用一备,现已拆除),主要用途为备用锅炉,当承德建龙钢铁有限公司供暖系统运行不稳定时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施工期间要求:

1)按《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

2)施工时间限制在早6002200,不能形成噪声扰民。

2、运营期要求:

1)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2)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排入防渗防漏沉淀池内,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量少,泼洒地面抑尘,不得外排。

3)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要求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并将产噪声设备安装于车间内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布袋除尘灰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外售给建筑材料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安全处置,不得外排。

2018. 12.29

2019.1.10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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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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