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18-09194 |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8-02-2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瀚景绿源环保科技承德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兴隆县生活垃圾分拣中转厂建设项目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北营房镇姚栅子村 |
瀚景绿源环保科技承德有限公司 |
中材地质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瀚景绿源环保科技承德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兴隆县生活垃圾分拣中转厂建设项目位于兴隆县小东区南沟。项目总投资6586.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 |
1、施工期污染: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噪声、废污水和固体废物。建设用地内地面的平整清理、土方挖掘填埋、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搬运、施工垃圾的清理、运输车辆的出入等过程中产生扬尘,土方阶段裸露的浮土。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等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时间限制在早6:00晚22:00,不能形成噪声扰民,需要特殊情况连续施工作业的要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施工期废污水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用于地面洒水抑尘。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按城管部门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2、项目运营期污染: 废气主要为窑尾烟气、污泥储存厂房和废弃物储存厂房恶臭污染物。窑尾烟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NH3,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后,增加生活垃圾和污泥焚烧产生的特征污染物HF、Hg、 HCl、二噁英、重金属(Pb、Cd、As、Cr)等。兴隆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月对本项目依托工程未处置生活垃圾前窑尾废气的监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 中II 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HCl、HF、二噁英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的要求(HCl≤10mg/m3、HF≤1mg/m3)。污泥储存厂房和废弃物储存厂房在垃圾和污泥的储存(RDF储仓、筛下物储仓、污泥储仓)、输送和喂料点等均有恶臭气体产生,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甲硫醇。污泥储存厂房和废弃物储存厂房顶部设光解催化氧化设备,恶臭污染物经收集后通过TIO2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处理, H2S、NH3、甲硫醇及臭气浓度的排放量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废物主要为依托的水泥窑现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除尘灰送至水泥生产线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
2018. 2.28至2018.3.8 |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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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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