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39/2018-00225 主题分类: 地区(行业)介绍 发布机构: 兴隆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3-07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财政局简介
2018-03-0714时25分 浏览次数:

一、主要职责

    财政局负责全县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财政资金,促进全县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二、内设机构

兴隆县财政局共设17个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报告和文件;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察督办;负责文电、保密、信访、档案管理等项事务;管理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政理论和政策的研究;组织和建设全县财政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工作。

(二)预算股    

编制年度县级政府综合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并批复部门预算;负责财政总指标的管理及部门(单位)指标的追加追减;拟定全县财政分配政策;承担地方税政调查研究工作;参与税收普查、税政检查等工作;研究提出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与完善措施;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工作。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含预算外资金),落实省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县直部门绩效预算的编制、审查、执行和监督检查;负责对乡级财政支出的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乡财政股  

负责全县各乡镇预算的资金划拨和管理,监督指导乡镇财务管理;拟定乡镇预算管理体制、制度,监督检查乡镇财政体制的运转执行;负责汇总审批乡镇财政预、决算;办理县对乡镇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及年终结算事宜;负责与乡镇间的国库往来资金调度;负责县对乡镇财政的各项收支指标和目标责任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工作。

(五)农业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参与农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拟定全县财政支农和农业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归口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建议的审核;监督、管理支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财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落实;指导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六)文行社保股  

负责归口管理的县级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劳动、民政、卫生等部门的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建议的审核及年度预算的执行、分析和监督;负责归口管理的部门财务决算草案的审核;负责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落实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等工作。

(七)会计事务股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等;按规定组合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负责管理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等工作。

(八)综合股  

负责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汇总;负责县域内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监管;负责农村金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工作。

(九)经济建设股 

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国债资金管理;负责国债和基本建设资金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主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还本付息和转贷工作和编制县本级外债预决算;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筹集、分配、协调项目安排;负责城建资金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纳入基建计划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预、决算的审核;负责以政府名义用于城市建设的借款、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负责对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受里县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诉等工作。

(十一)兴隆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省市县共享收入的征收、解缴工作;负责征收重点建设资本金;贯彻国家收费管理,查处违纪案件,稽查群众举报事项;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及时将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全额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年度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等工作。

(十二)兴隆县财政监督稽查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拟定全县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协调县级财政监督工作;负责对使用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财政监督理论调研工作;负责财政监督检查综合性数据和资料报表工作;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等工作。

(十三)综合治税办公室  

贯彻国家综合治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全县综合治税和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铁矿业远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税费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税源分析,协调税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的税收政策组织税收,做到应收尽收等工作。

(十四)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银行化工作;负责纳入结算中心单位集中支付、财务收支、账目管理、会计档案等工作。

(十五)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开展,制定本级评审工作规则和办法;根据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要求,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负责对财政性投资的建设项目组织评审;负责开展与财政性投资咨询有关的市场研究、投资风险分析、信息服务等工作,为财政投资提出政策建议等工作。

(十六)国有资产管理股  

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负责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国有资产运营工作的监管。

(十七)绩效预算编审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编制年度县级政府综合预算草案;负责汇编年度全县预算草案,编制并批复部门预算;负责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研究制定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和健全计算机网络系统,制定有关的 章程、制度和办法,保障网络安全运行,促进实现办公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