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18-09287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07-11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阳光旭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旭吉酒店用品生产服务基地项目(审批意见)
2018-07-1108时53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2018711拟做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711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示日期

1

兴隆县阳光旭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旭吉酒店用品生产服务基地项目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经济开发区(大河南村)

兴隆县阳光旭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赛特尔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为8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0万元,占地面积为10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经济开发区(大河南村)内,共占地100000m2,总建筑面积69700m2,主要建设洗涤车间14座、库房、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平整土地、工程施工和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扬尘。产生浓度为4-6mg/m3。运营期间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为无组织排放。

2、废水: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来自厂房建设等过程中砂石料冲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运营期间项目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7m3/a,经管网排至兴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洗涤废水产生量为3500m3/d,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3、噪声: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输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95 dBA)之间。运营期间项目生产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洗衣龙、脱水机、烘干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70-90 dBA)之间。

4、固体废弃物: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产生量为120t/a,由环卫或周边城肥公司集后送环卫部门定期抽取,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70t/a,集中收处理

2018. 7.112018.7.19

报告表:

内容见站内资料下载

拟作出审批意见:

内容见站内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