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4/2020-13505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0-12-18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查询
二、适用范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公示2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
三、设立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四
四、实施部门及机构:兴隆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站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兴隆县兴隆镇南土门村兴隆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站,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无
八、申请材料: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公示截图、验收申请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兴隆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站
(二)网上申报:无
1. 办理流程及描述: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水保监督站,查验无问题后出具报备回执,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十一、特别程序及时限: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自取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兴隆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站
(二)电话咨询:0314-5056424
(三)网上咨询:进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zwfw.hebei.gov.cn),在首页“我要问”栏目下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后即可进行咨询。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兴隆县水务局二楼办公室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5055043
(三)网上监督投诉:swjxinglo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