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1/2021-15938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1-12-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县、魅力兴隆的关键五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部署要求,围绕“1346”发展战略和建设高质量“四个兴隆”总目标,切实做好我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目标要求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县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总体要求
1.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开展普法。把推进全民普法守法作为全县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协调发展。
2.围绕守住“三条底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展普法。坚持全民普法和促进依法治理融合,助力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切实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平安安全底线、土地安全底线,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好发挥法治对社会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3.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加强普法工作理念、实践和制度创新,大力推进以案释法、说理性执法、公民旁听庭审、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促进形成执法办案全过程普法、全员普法的新局面、大格局。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
4.围绕深化法治实践开展普法。加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模式,大力开展“法治九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示范创建活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开展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九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持续深化宣传,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全县科级以上干部轮训一次。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展增加宪法宣传教育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主题公园。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各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法治兴隆、平安兴隆需要,统筹抓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森林草原防火、文物防火防盗、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营造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人防、民族宗教、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重点对象
(一)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全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促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积极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三)全面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我县农村人口多的实际,注重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强化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退休教师等为重点,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四)全面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引导企业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五)全面加强部门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从部门、行业实际出发,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快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本领。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围绕落实公民终身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增强全体公民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达成全民守法的目标。实践中,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建立健全执法+普法、行政复议+普法、法律服务+普法工作机制。把普法融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普及。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的知名品牌。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普法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途径。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法治承德” “燕山法轩”微信公众号和发挥“学习强国”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推进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构建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实际,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节目;加大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加强主城区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提高师生法治教育水平;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开展“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七)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政府部门依法治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章,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形成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体系。深化依法治网工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增强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牢牢把握县委“1346”发展战略,围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巩固拓展深入做好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矿山综合治理、水源涵养保护等等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报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县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各单位各部门规划落实情况汇报,并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负责规划实施和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
(二)落实责任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估做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在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加大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强化落实普法社会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通信运营商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推进重心下移,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抓好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政策、制度、机制和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普法一线倾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全县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系统培训,每年内对全县普法骨干人员轮训一次。加大对全县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至少有一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
(四)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检查评估。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和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评估和督导,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