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21-1566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1-11-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环境保护局2021年11月12日拟做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8月26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兴隆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067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河北聚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首环高速承平段TJ4标1号搅拌站项目目 | 兴隆县兴隆镇上甸子村 | 河北聚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兴隆县飞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6.67万元。占地面积8977.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63.04平方米,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总生产规模为年产4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新建主搅拌楼、料仓;配套建设粉料筒仓、粉料供给系统、骨料配料系统、骨料输送系统、搅拌系统、电控、计量系统、供水系统、供热系统等辅助生产设施。 | 1、该项目在建设期间要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道路、施工及运输过程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及相关规定中施工场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法等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控制和防治。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道路采用硬化措施,车辆运输时应加盖苫布,设置洗车池,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粉尘排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原料仓库内设置水喷淋设施,水泥采用料仓储存,物料堆存全部设置在封闭厂房和筒仓内,物料装卸、人工投料、搅拌机搅拌全部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作业,在各产尘点设集尘罩,通过集尘罩收集,粉尘经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 1中相关标准要求。该项目冬季取暖采用天然气锅炉取暖,设置低氮燃烧器(分级燃烧),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水、锅炉废水等经防渗防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防漏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源的管控。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并将产噪声设备安装于车间内部,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罐车及搅拌机废混凝土等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采用环保垃圾箱收集后,由区域环卫部门进行清收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旧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安全处置,不得外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2021.11.12-11.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