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87/2021-1526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八卦岭满族乡 |
成文日期: 2021-08-2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隆利固体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隆县隆利固体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行业类别:铁矿采选
(4)建设单位:兴隆县隆利固体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承德市兴隆县八卦岭乡冷咀头村,中心坐标:E 117°49'42.4",N 40°16'4.38"。项目西侧紧邻乡村道路,隔路为1处板栗加工厂;北侧为空地;东侧、南侧均有民房零星分布;东南侧340m处为关门外村。
(6)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8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2.7%。
(7)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主要建设破碎车间、球磨磁选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安装球磨机、磁选机、脱水筛、浓缩罐、压滤机等设备。年处理30万吨铁矿石,年产12万吨铁精粉,平均品位60%。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隆县隆利固体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承德市兴隆县八卦岭乡冷咀头村;
联系人:张治国 电话:1362333384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东路19号院2号楼1711
联系人:唐工 电话:18810879586。
四、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项目对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源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的封闭库房、封闭皮带通廊及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承德市建设国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攻坚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办发[2019]3号)文件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从经济和技术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2)废水: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生产废水排入中间水池循环使用;洗车平台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吸走做农肥利用。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矿废水可实现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他废水治理措施均不外排,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地下水:本项目采取的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主动控制措施从源头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和工程等方面尽可能的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符合“清洁生产”的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施行分区防渗,防渗设计参数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设置3眼监测井对厂区进行跟踪监测。本项目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4)噪声: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吸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干选废石、尾矿砂、压滤泥饼、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等;危险废物包括设备维护和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手套、废抹布等。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干选产生的废石、尾矿经处理后选出的尾矿砂及压滤泥饼均直接装车外售,不在厂区内存储;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至磁选工序;生产过程中设险废备维护和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手套及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符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总体原则。
(6)土壤:本项目使用的原料为铁矿石,原料未检出含砷、铜、铅等重金属。选矿过程为物理过程,不添加化学药剂。车间及厂区地面硬化及防渗,可阻隔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存放,采用合理有效的处置措施,故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7)生态:项目建采取了相应的防尘措施,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植物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区域动物的栖息繁殖等产生明显影响,也不会造成区域动物物种的减少,运输道路均为已建成道路,不再新建道路。沿途不经过珍惜动植物保护区,通过减少运输次数、停车怠车次数及鸣笛次数,可有效降低运输对沿途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为火灾、危险废物泄漏、矿浆泄漏。在采取本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了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则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兴隆县隆利固体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铁矿石选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aF30zEuVinmG1W07vsrUA
提取码:kf5n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兴隆县隆利固体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普然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