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9/2021-1550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9-3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类)体检的公告
2021-09-3011时00分 浏览次数:

关于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类)体检的公告

现将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类)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11011日。

二、集合时间、地点

20211011日早上6:00兴隆县人民政府院内集合,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和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进入体检考生需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规定地点集合,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提供证明材料),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9.没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0.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据实自付(每人准备500元现金)。

11.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体检程序进行体检。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14.体检者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

四、疫情防控

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一假期期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参加体检当天本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

2.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身份核查以及检查相应体检项目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

3.考生在参加体检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4.请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体检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范措施,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及时通知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示公告”专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2.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314-5052939

附件: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类)体检人员名单

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健类)体检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