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8/2022-1491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2-07-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资助函[2021]5号)和《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承教规财函[2022]9号)的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提交佐证材料、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评审小组例会研究等程序,决定对刘玲玲等21名符合励耕计划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拟予资助,现在政府网站上向全县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有异议请拨打咨询电话5053644,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请拨打举报电话5052024。
附件: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拟获助教师公示名单。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