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0/2023-1614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2023-10-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中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4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兴隆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直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 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质化不足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
一是针对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整改措施:(1)年初,结合县委宣传部的安排和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交流研讨计划》,做到有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的同时,严格考勤签到,注意留存影像资料。
(2)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质量,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完善文件签批落实机制,文件经“一把手”签批后,分管领导负责具体落实,形成“日报告、周小结、终落实”,做到每份文件精神都保质保量落实。
整改成效:(1)出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交流研讨计划》,进一步健全了考勤登记制度,不断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出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质量,加强了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文件签批落实机制已经基本完善,文件签批更加规范,做到每份文件精神都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针对理论学习的灵活运用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中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整改成效:落实《中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用学习到的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使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结合更加紧密。
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意识形态极端重要的定位思维。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和把握,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行政审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熟悉意识形态工作概念,每个季度定期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共同抓好落实的同时,必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把手”进行严格把关。
整改成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提高。将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审批工作结合更加紧密,每名领导班子成员熟悉意识形态工作概念,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2.关于“履行职责职能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兴隆发布、《兴隆周讯》等县内平台,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加大网上办理推广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全方位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整改成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进一步加强,网上办理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2022年1-3月,各部门一体化平台网上办理达到1342件。
二是针对“窗口”授权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向所有派驻窗口县直部门发出《关于调整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派驻人员、首席代表的紧急提示函》,要求:一是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严禁使用公益岗,二是派驻窗口人员必须是首席审批代表,代表贵局独立行使审批职权,严禁让办事企业和办事群众在职能部门与窗口来回跑办。三是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要求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整,使各部门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职责明晰。
整改成效:《关于调整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派驻人员、首席代表的紧急提示函》已经发放到所有派驻窗口部门,并且同进驻窗口单位积极进行协调,相关部门正在结合单位编制情况进行调整,使进驻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职责明晰。
三是针对个别股室履行职责有短板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政策建立标准化、制度化的核查标准。
(2)严格按标准撰写现场勘验意见和现场勘验记录。
(3)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整改成效:(1)对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加强,核查标准进一步标准化、制度化。
(2)现场勘验意见和现场勘验记录更加规范。
(3)落实“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进一步明晰。
四是针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过程中的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措施:(1)项目进场时要求招标人主动沟通并明确行业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由交易中心于开评标当日及时督促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到场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整改成效:(1)招标人在办理项目进场时明确监督部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2)招标代理机构进一步完善交易项目档案,为监督部门对评标等交易过程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3.关于“便民为民举措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窗口服务群众的主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1)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责任心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行全城通办。
整改成效:(1)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批评教育及责任心教育起到良好效果,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2)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落实,全城通办基本实现。
二是针对“好差评”落实未做到全覆盖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好差评”宣传,引导办事群众对所办事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评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修订完善《兴隆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严格落实“线上一事一评”“线下一次一评”的要求,按照统一评价标准,实现对每个环节及时进行评价。
整改成效:(1)“好差评”宣传效果明显,办事群众能对所办事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评价。
(2)《兴隆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落实到位,实现了“线上一事一评”“线下一次一评”每个环节都得到了评价。
三是针对市政公共服务进驻大厅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以办事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协调供水供热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水、气、暖等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局及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协同水气暖业务骨干成立水气暖联合工作小组,负责报装和接入业务的具体办理,实现报装需求单位一表申请、综合受理,将原来企业向水气暖信专营单位分别提交报装申请,调整为“企业一次申请,专营单位主动对接”的工作模式。
整改成效:在现有条件下,首先推进天然气收费窗口、供热窗口、电力窗口进驻大厅,供水、化验、“冀时办”正在积极协调入驻政务大厅相关事宜。目前,行政审批局正在同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水气暖业务骨干协商,成立水气暖联合工作小组,负责报装和接入业务的具体办理,实现报装需求单位一表申请、综合受理,将原来企业向水气暖信专营单位分别提交报装申请,调整为“企业一次申请,专营单位主动对接”的工作模式。
四是针对向乡镇下放行政服务事项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1)针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地方补贴申领”等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未下放到乡镇审批部门的问题,组织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8个部门,按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逐事项梳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逐项进行整改,梳理流程要素,统一部署至各乡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并进行业务培训。
(2)加强监管。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联动机制,持续跟踪落实。开展明察暗访,加强跟踪督办,逐条推进落实,逐一核查问效,逐项查账销号。
(3)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改革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下放工作实际,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县直部门和乡镇同责,县直部门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审核把关职责,对下放事项全程指导,引领乡镇审批服务逐步规范化。
整改成效:(1)按照巡察组反馈问题,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目前,38个事项已经全部下放到乡镇,8个部门已经相继完成业务培训。
(2)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持续落实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联动机制,开展明察暗访,加强跟踪督办,逐条推进落实,逐一核查问效,逐项查账销号。
(3)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引领乡镇审批服务逐步实现规范化。
4.关于“审批环节精简不彻底”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审批事项存在重复提交申请材料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利用一体化平台“要件复用”功能,对于符合条件的办件,可通过系统进行材料复用,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优化审批服务。
整改成效:积极同市行政审批局沟通,尽快开启一体化平台“要件复用”功能,对于符合条件的办件,可通过系统进行材料复用。在“要件复用”功能开通前,我局充分利用原有行政审批档案中的“要件”进行“复用”,有效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全力优化审批服务。
二是针对个别审批事项存在超时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与业务股室联系沟通,及时办理,缩短审批时限。
(2)建立审批事项超时问责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超时审批的予以问责。
整改成效:(1)业务股室联系沟通进一步加强,审批事项办理及时,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
(2)严肃的问责机制有效杜绝了超时审批问题。
5.关于“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针对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谋划全局的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紧迫感,日常管理较为松散问题。
整改措施:(1)深入企业,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服务中心管理水平,每月针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2)强化大局观,增强奉献意识和使命感,切实围绕中心工作,多与职能部门学习交流来增加服务企业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代表”考核管理体系,抓好制度建设。
整改成效:(1)服务中心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得到了增强。
(2)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大局观得到进一步强化,奉献意识和使命感得到进一步增强,能够做到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企业方式,全力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服务代表”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针对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对19名驻企服务代表的管理过软,日常监督不到位,为企业跑办服务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帮助企业谋划发展的力度欠缺,取得的实际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对政府服务代表的日常管理,定期督导“服务代表”入企搜集企业问题并积极解决,从中筛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做到让企业问题不出企业门。
(2)每月召集“服务代表”进行业务交流培训会一次,提高代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本领。
(3)每季度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向企业宣讲政策,释放政策红利,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助力企业熟悉、用好、用足政策。
(4)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洽谈会,邀请银行部门和有信贷需求的企业参加,为企业讲解信贷政策,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问题。
整改成效:(1)政府服务代表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已经协调解决入企搜集的问题44个,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10 个,已经做到让企业问题不出企业门。
(2)已经召集“服务代表”进行业务交流培训会(腾讯视频会议)9次,提高代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本领。
(3)每季度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向企业宣讲政策,释放政策红利,提升企业发展信心,助力企业熟悉、用好、用足政策。目前已经进行1次宣讲。
(4)已经召开2次银企洽谈会,邀请银行部门和有信贷需求的企业参加,为企业讲解信贷政策,为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问题搭建平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有差距,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联系群众的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针对联系群众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领导干部真正下沉到一线,变群众反映困难为领导下到基层实地调查,深入了解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层次分析原因,因地制宜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难。
(2)建立“事前指导+提前介入”跟踪帮办机制。成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联络员队伍,积极对审批环节多、申请材料多、办理流程长的重点项目,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提供审批前咨询指导服务;对于申报材料尚未齐全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服务,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整改成效:(1)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融入到调查研究中,主动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真正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难。
(2)出台《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提升重点项目包联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成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联络员队伍,建立“事前指导+提前介入”跟踪帮办机制,对审批环节多、申请材料多、办理流程长的重点项目,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提供审批前咨询指导服务;对于申报材料尚未齐全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服务,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针对优质服务还没有完全达标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理论素养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工作信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2)深入开展“微笑服务”。发布“微笑服务”倡议书和“微笑服务”活动服务规范,大力倡导微笑待人的服务理念,把微笑服务渗透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五颗心”(“热心、耐心、细心、虚心、诚心”)、“五个一”(在服务行为上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请坐、一腔热忱服务、一声走好相送”)的规范服务,打造窗口优质服务的品牌,用微笑温暖群众“最后一米”。
整改成效:(1)将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纳入到党支部学习内容中,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理论素养与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工作信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2)“微笑服务”真正融入到窗口的日常工作中。窗口工作人员牢记“微笑服务”倡议书和“微笑服务”活动服务规范,微笑待人的服务理念渗入到每个窗口工作人员的骨子里,把微笑服务渗透到服务的每一个环节,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五颗心”(“热心、耐心、细心、虚心、诚心”)、“五个一”(在服务行为上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请坐、一腔热忱服务、一声走好相送”)的规范服务,用优质服务的温暖群众。
2.关于“廉政风险点管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针对财务议事决策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兴隆县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票据审核。对于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由办公室提请局党组会或领导班子会讨论研究,通过后方可予以支出。
(2)财务票据实行经手人、经手人分管领导、审核人、核销人四签字,签字时注明签字人员类别,确保票据签字明晰。
(3)加强工会财务人员管理,强化票据审核。票据审签实行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三签字,签字时注明签字人员类别,大额支出由工会委员提请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明确要求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涉及活动经费支出的由工会委员拿出活动方案,讨论通过后方可支出。
整改成效:(1)坚持严格执行《兴隆县行政审批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票据审核进一步加强,财经管理更加规范。
(2)财务票据全部实行经手人、经手人分管领导、审核人、核销人四签字,坚持做到签字时注明签字人员类别,票据签字确保明晰。
(3)工会财务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票据审签坚持实行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会主席三签字,签字时全部注明签字人员类别,大额支出由工会委员提请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涉及活动经费的支出由工会委员提交活动方案,讨论通过后方可支出。
二是针对记账科目运用不规范。单位供暖费支出用“办公费”科目列支,办公用品费用支出用“印刷费”科目列支等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进行自查,每年都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支。
整改成效: 财务人员经常进行严格自查,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支。
三是针对2019年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未按(冀财规﹝2018﹞9号)执行,交通费未按文件规定凭当次有效公共交通凭证实报实销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冀财规﹝2018﹞9号等文件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做到学懂弄通,并严格贯彻落实。
(2)严格执行冀财规(2018)9号文件相关规定,交通费索要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3)完善专家评审费用支付审核流程,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整改成效:(1)坚持学懂弄通冀财规﹝2018﹞9号等文件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坚决贯彻落实。
(2)坚持严格执行冀财规(2018)9号文件相关规定,交通费索要有效凭证后,才能实报实销。
(3)专家评审费用支付审核流程进一步完善,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四是针对2021年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临时委托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但委托评估合同签订的时间在班子会议研究之前,2019年租车费用时间段与租车协议时间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从严把关,把住资金使用关、票证管理关、支出审批关,用财务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管物,全力维护财经纪律的刚性,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财务人员到办公室复印2019年租车协议,认真进行整改。今后,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在核实票据时认真核对票据附件材料,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1)坚持用财务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管物。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理财,从严把关,把住资金使用关、票证管理关、支出审批关,全力维护财经纪律的刚性,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财务人员到办公室重新复印2019年租车协议,坚持认真进行整改。财务人员坚持做到在核实票据时认真核对票据附件材料,截止到目前,此类问题没有再次发生过。
(三)聚焦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全面,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制度落实。局党组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年初,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使党建工作有部署,有举措。
整改成效:制度落实落细。局党组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使党建工作有部署,有举措。
二是针对基层党支部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创新理论学习形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积极探索主题党日等创新做法,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整改成效:党支部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创新。局党支部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积极探索主题党日等创新做法,使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2018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到位,缺少相关环节,档案资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领导班子成员开诚布公地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辣味”、真批评,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做到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增进团结的作用。
整改成效: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开诚布公,发言提纲认真撰写,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摆,原因分析透彻,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在民主生活会上,真正“有辣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切实沟通思想,互相帮助。截至目前,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经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档案资料齐全。
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召开不真实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党务台账档案建设。对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三会一课”等档案台账确保及时收集、详细记录,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支部其他工作记录内容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整改成效:党务台账档案建设进一步加强。及时收集、详细记录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三会一课”等档案台账,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以及支部其他工作记录坚持做到内容完备、要素齐全、格式规范。
3.关于“选人用人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针对人员配置不足。核定编制71人,实有编制59人,部分股室只有一名正式人员,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问题。
整改措施:积极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沟通,将空缺编制落实到位,充实行政审批工作力量。
整改成效:已经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积极沟通,印发《关于选调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通知》,发放到乡镇和县直部门。
二是针对执行选人用人不严格。2018年4月12日召开班子会议对个别股所站人员进行调整,会议记录简单,缺少与会人员的研究讨论过程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工作人员调整时,在讨论决定环节,严格执行党组成员表态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会议记录规范、如实记载,能够真实反映讨论决定全过程。
整改成效:选人用人制度严格落实到位。工作人员调整时,党组成员表态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执行到位,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三是针对科室设置不规范。消防人防股未按兴机编办﹝2020﹞14号和上级文件要求执行,自行设立机构问题。
整改措施:撤销消防人防审批股,职能和人员划转到城建交通审批股。
整改成效:已经撤销消防人防审批股,职能和人员划转到城建交通审批股。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欠缺”问题。
一是针对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领域、分管领导根据各股室负责的具体工作,分别有针对性地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工作台账,主动及时传导压力。
整改成效: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局党组书记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的领域、分管领导根据各股室负责的具体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工作台账同时建立,压力传导主动及时。
二是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共同研究部署,坚持每个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2)全面落实分管责任。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发现的具体问题,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计划,细化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3)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风险防控。
整改成效:(1)“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共同研究部署,坚持每个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少1次。
(2)分管责任全面落实。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发现的具体问题,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计划,细化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3)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指导和检查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风险防控。
三是针对廉政谈话、“签字背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夯实廉政谈话细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党组书记、局长对领导班子成员谈,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谈,不断筑牢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谈话人聚焦存在的问题,既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也要不断改进自身谈话的方法,及时敲响警钟,找到解决存在在问题的办法,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整改成效:廉政谈话细节进一步夯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谈话人聚焦存在的问题,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不断改进自身谈话的方法,及时敲响警钟,找到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5.关于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导精神学习贯彻不主动问题”制定了《“学习强国”积分通报制度》和《理论学习监督检查机制》,整改落实在书面上,缺少监督检查和通报结果问题。
整改措施:(1)抓实《“学习强国”积分通报制度》。局党支部宣传委员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积分情况在党务公开栏通报,通报7天后进行存档,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落细《理论学习监督检查机制》。督促个人自查的同时,要求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局党组和党支部采取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学习笔记记录情况。
整改成效:(1)坚持抓实《“学习强国”积分通报制度》。局党支部宣传委员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全体党员干部的情况在党务公开栏通报,通报7天后进行存档,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截至目前,局党支部已经进行通报将2022年1月、2月的学习积分进行通报,并及时进行存档。
(2)《理论学习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细化。督促个人自查的同时,要求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局党组和党支部采取不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学习笔记记录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2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联系方式:电话0314-7592785(每天24小时有人接听电话);电子邮箱:xlxshenpiju@163.com。
中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党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