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10/2023-0001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1-05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3-01-0509时57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兴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统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

(一)党组带头学习法治理论。一是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月组织领导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考勤、有笔记、有档案,以宣传部门推荐的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史为重点,以市场监管相关业务知识为补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理论研讨学习3次。二是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活动,每月党组会议前组织学习市场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全年共举办会前学习12次。

(二)营造全局法治学习氛围,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以省局市场监管大讲堂为依托,以市场监管“岗位大练兵”、总局网络学院等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补齐理论短板。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参加“我为领导讲一课”活动,以“干部讲、领导听、全员学”的模式开展系统化业务培训。

(三)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各股室、各分局、各支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组织开展“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人间廉政谈话,确保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一是对我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成员单位印发的53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二是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过程中,重点检查假冒名牌、傍名牌、虚假宣传、捆绑销售、商业贿赂、垄断竞争、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市场经营主体8家,未发现问题。

(二)开展市场主体年报自主申报工作,建立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一是通过公众号、工作群、入户走访等方式,提示帮助市场主体年报。2022年度,共计3801户企业完成年报,年报率达86.48%;15798户个体户完成年报,年报率达92.73%;907户农专社完成年报,年报率达92.93%。优化营商环境,总结推广市场主体增幅较快的经验做法,2022年度新增市场主体3050户,完成目标率101.67%。二是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严格监管,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对外公示和数据共享,将未及时年报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与其他部门配合形成多部门联合惩戒局面。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44类394项。开展内部抽查25次,抽查市场主体247户,发现问题35个;开展跨部门抽查8次,抽查市场主体74户,发现问题22个,抽查结果全部公示。

(四)强化质量强县服务开展争创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河北承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市政府质量奖”,获市政府奖励30万元,实现我县省、市政府质量奖零突破。对我县重点企业、规上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QC质量小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首席质量官、政府质量奖进行调研,征集企业质量管理方面意见,成立承德市首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开展质量技术比武、质量知识竞赛活动,提升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修订,我县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1项(GB/T3087-2022)、行业标准4项(YB/4984-2022、YB/T4985-2022、YB/4986-2022、YB/4987-2022)。按照《河北省标准化资助管理办法》,帮助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申请标准化资助2万元;按照《兴隆县品牌建设奖励办法》,帮助河北承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争取奖励资金5万元。为企业办理条码业务,新注册企业2家、续展企业6家,办理胶片50个。

三、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守查保”等专项整治行动及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等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大中型及就餐人数多而集中的餐饮单位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共检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1145家次,食用农产品经营户456家次,学校食堂207家次,餐饮服务单位891家次,网络餐饮提供者284家次,发现问题114个,已全部整改。将98家食品生产单位、42家食品销售单位、99家餐饮服务单位注册录入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推进1家超市创建放心肉菜超市,组织4家大型超市签订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书。抽检食用农产品400个批次、预包装食品700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次,其中移交3个批次,免处11个批次,做出行政处罚14个批次,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万元。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共检测食品28个批次,均合格。督促学校食堂纳入智慧监管系统,69家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二)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 对药品零售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流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06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06家次、中药饮片经营使用4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1份。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170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14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55例。依据《2022年承德市药品抽检计划》,抽检药品45个批次、化妆品4个批次,全部合格。指导69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入驻“查安康”APP,录入进货查验数据488条。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提升行动,6家乡镇卫生院完成药房设备提升。对县疾控中心、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疫苗接种单位20家次,未发现违规运输和储存疫苗的行为。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43个、安装告知327个,注销特种设备45台,发放电梯使用标志28个。以电梯、锅炉、燃气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4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份,已整改完毕。对6家液化石油气充桩站的83390只气瓶进行检查,未发现超期在用气瓶。配合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承德分院检验电梯687台、起重机械112台、大型游乐设施2台(条)、场内机动车辆31台、客运索道1条。圆满完成2021年春节、五一、高考、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大成品油监督检查力度,抽检加油站80家次、车用柴油样品76个批次、车用乙醇汽油样品110个批次,合格率100%。二是制定《兴隆县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实地走访散煤经营户,对主体资格、公示栏、煤质检验报告、进货台账记录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游击兜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民用散煤的行为,办理散煤案件6件,没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22.16吨,罚没款6.36万元三是定期对全县5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四是配合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学生校服、玩具、水泥、危化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进行抽检,共抽取63个批次。

(五)强化知识产权监管。一是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全县有效发明专利57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1件,PCT专利申请1件。开展2022年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工作,撤回7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达100%。推动1家企业开展专利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二是开展2022年度河北优品牌评选申报工作,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有限公司、承德桦维食品有限公司、承德市鑫澳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获得河北优品牌称号,其中2家企业获得5A级、1家企业获得4A级。三是引导辅助市场主体做好商标申报和注册工作,新增有效注册商标203件,新增8.1%。指导河北首鼎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贯标认证工作。

(六)强化广告监督。一是依托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平台,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品、房地产、培训等领域广告的监管,共监测县电视台、电台发布各类广告19643条次,合法率达100%。二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202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动,检查广告经营主体16家,约谈广告市场主体11家。三是组织企业开展广告培训,引导广告经营主体参与公益广告制作。组织承德瑞泰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参加“河北品牌大讲堂”线上培训4次,培训23人次。鼓励广告经营主体参与公益广告设计与制作,目前主流媒体和居民区电子广告牌经营单位发布公勺公筷、远离非法集资、绿色低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相关公益广告50余条。

(七)强化价格监督。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检查超市、零售商店39家、粮油专卖店9家、农贸市场5处,发放《市场价格行业提醒书》53份。以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协会商会、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殡葬行业等为重点检查领域,以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共检查供水电暖企业5家,行业协会商会8家,公立医院23家,民营医院6家,校外培训机构16家,殡仪馆、墓地、丧葬用品销售经营单位17家,处理“市长热线”、12315等投诉举报38件,立案17起,罚没款2.45万元。

(八)强化计量检定服务及监管制发《2022年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实施方案》、《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计量监督检查行动方案》,对8家商场、10家超市、7家眼镜店、35家加油站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加大强制性认证监管,进一步整治“认证乱象”,共检查燃气灶、家用电器、电动车经营单位58家,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580台。对辖区内机动车、环境等6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7个问题及时纠正、督导整改。为助企纾困,免费帮助企业检定校准电子汽车衡33台、加油机513枪次、压力表1638块、血压计(表)76台、电子天平98台、机械天平22台、砝码207块、数字指示秤416台、干燥箱41台、培养箱45台。

(九)强化疫情防控安全监管。全县190家冷链食品销售单位进货来源、消杀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把冷库出库、入库、人员“三个关口”。通过电话问询、实地走访等方式排查涉疫冷链食品经营户2265户次、餐饮经营户987户次,并配合疾控中心对所有涉疫冷链食品封存、核酸检测。督导药店利用“药安食美”系统登记购药顾客的身份信息,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的监测工作,向药品经营单位发放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4.1万人份。对新十条出台四类药购进、销售、库存进行监测,督促指导药品经营单位广辟渠道,12月1日以来销售四类药21.6万盒,保证全县用药安全。对650家餐饮服务单位、172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19家小商超、353家饭店、60家药店、2家汽配单位设立疫情防控经理,落实包联责任人,没有发生聚集性疫情。

全年共立案处罚142件,其中食品类案件95件、证照类案件23件、知识产权类案件8件、产品质量类案件5件、化妆品类案件5件、广告类案件3件、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价格类案件1件。罚没款总计97.3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20件,十万元以上案件1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水平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做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目前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率100%。同时还制定完善出台了《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规范》《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各项制度规范,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配备充足的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

    (二)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身份证件管理工作,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执法办案示范和指导工作,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目前我局共有持证人员115人。今年来,通过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行政、监管业务等专题培训讲座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

    (三)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制定我局《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等评查标准,通过自查自评、案卷评查方式,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 “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让执法人员利用与群众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边执法、边普法”。以宣传教育为主,向广大群众普及市场监管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提升群众的懂法用法水平。

(二)大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抓好新闻媒体普法、市场主体法治宣传等重点工作,充分结合利用“3·15”、“5.20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六、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监管和执法力量与监管职能存在不匹配。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形式还需不断创新。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谋划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科学谋划我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牢固树立规范和程序意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按照我县“八五”普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重点是组织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贯彻,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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