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1/2023-1682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兴隆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3-11-24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2023年11月24日拟做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1月24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314—505520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邮编:067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兴隆县李家营水电站项目 | 李家营镇赵家店村 | 兴隆县李家营电站 | 承德永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拦河坝、引水隧道、发电厂房、升压站,公用工程为给水、排水、供电工程,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等环保工程。 | 1.该项目运营期发电后尾水出水沿电站旁河道排出,通过电站尾水渠排放至柳河;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2.加强噪声源的管控。该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电站发电水轮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将水轮机放置地下等措施,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3.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该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拦水坝堆积浮渣中枯枝落叶等,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塑料或其他杂物集中收集送至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收集、处置,不得外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2023.11.24-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