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3-12-2911时24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

(2023年6月27日)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4】2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冀教基【2016】34号)、《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2023年本县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政策,严格控制县城学校招生数,禁止择校、跨学区招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切实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兴隆县教体局2022年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望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原则

县域内各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在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继续执行“两个严禁三个严格”的要求,即严禁跨学区招生,严禁学校违规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轨制、班额(小学班额不许超过50人,初中班额不许超过55人)和学区(学校)划片范围招生,严格按政策接收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严格控制县外生源流入和县内生源流出。

为严格学籍管理,助力乡村振兴,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区、县直小学要准确摸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人数,确保小学一年级在居住地划片范围内学校全部按时入学;凡小学一年级未在居住地划片范围内入学的,由相应学区中心校和县直小学负责跟踪摸排并建档管理。

2.学区中心校、县直小学按照居住地就近划片原则将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全部送到对应中学入学;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未送到对应中学入学的,由相应学区中心校和县直小学负责跟踪摸排并建档管理。

3.各初级中学将当年九年级毕业生送到一中、职中入学;凡当年九年级毕业生未送到本县一中、职中入学的,由相应中学负责跟踪摸排并建档管理。

4.本学期教体局将本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籍在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全部导入对应中学,以便于中学招生录取。

因2023年县城学校学位依然紧张,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生全部安排在第四小学(原东区小学)入学,初中生全部安排在六道河中学和平安堡中学入学;在县城四所小学毕业且在县城无户口、无住房的小六毕业生全部安排在小东区中学入学(158人)。六道河中学本学年初一招生10个班,不超过500人;小东区中学招生6 个班,不超过320人;平安堡中学招生4个班,不超过220人。

二、小学招生

(一)招生年龄范围:所有小学只招生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坚决杜绝不够岁数招生。

(二)各学校必须根据此方案招收本学区内(县城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各学校为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招生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体局严格控制学籍。

(四)驻本县部队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承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教体局就近协调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五)小学招生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招收县城户籍(本校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家长必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房产证、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经查验相关材料后,对拟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教体局检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的儿童由学校发入学通知书。

第一阶段招生结束并公示完毕,各校根据空余学位数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第二阶段:在县城购房并已经入住,但不属于兴隆镇户籍的学生,家长必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本、房产证(对于不能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法定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证明已入住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凭证)、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对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教体局检查。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的儿童由学校发入学通知书。

第四小学除招生划片范围内有户籍及购房并入住的学生外,还需招收进城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有关要求如下:

1.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学生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县学校学区范围内注册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租房经商的须提供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主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街道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6个月的工资表、租房协议、街道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学校对录取的新生须按性别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方式进行分班,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等,不得设立“实验班”。

三、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一律执行“整体对口直升”的就近、划片、免试招生办法。

(二)统一按户籍直接升入对应的中学,实行一刀切,坚决不开跨学区招生和择校的口子。同时,利用全国学籍管理平台,对学校自行招收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或电子学籍异动)。

(三)由于兴隆二中暑假后学位空额紧张,故只招收划片范围内有户籍的学生和在县城购房并已经入住及南天门小学(15人)、牛圈子小学(16人)的学生。本学年招生16个教学班,不超过860人。兴隆二中暑假后住宿条件紧张,故只招生划片范围内(南双洞片、龙窝片)和南天门小学(15人)、牛圈子小学(16人)的住宿学生。

(四)各中学对录取的新生须按性别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的方式进行分班,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等,不得设立“实验班”。 

四、招生划片范围

(一)三所中学及县城四所小学

兴隆二中: 招生县城内火车站以西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和南天门、牛圈子两所小学毕业生,本学年初一招生16个教学班,共860人。

小东区中学:招生上石洞乡、雾灵山乡、兴隆镇部分村(小东区村、小河南村、大河南村、北区村、大灰窑村)小学毕业生及在县城四所小学毕业但非县城户口且县城无住房的学生158人(一小47人,二小20人,三小46人,四小45人),本学期招生6个教学班,共320人。

六道河中学:招生六道河总校范围内小学毕业生(200人)和暑假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初中)200人。

兴隆一小:招生中横街以东至东大桥以西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儿童,本学期招生8个教学班,共400人。

兴隆二小:招生中横街以西至新开桥以东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含外贸家属楼、宜馨家苑小区、冶金局家属楼、碧桂园小区、雾灵家园小区、鹏鸣小区、兴隆御景小区(673)、建龙小区、大庙村、南土门村和隆湾帝园小区学生,本学期招生8个教学班,共400人。

兴隆三小:招生兴隆镇范围内新开桥以西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含秀兰小区、财富九龙城小区、上店子村、红石砬村学生,本学期招生6个教学班,共300人。

兴隆四小(原东区小学):招生东大桥以东至火车站范围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生),本学期招生4个教学班,共200人。

(二)乡下中、小学

学区内小学入学本着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按原布局调整的范围招生,一律不许变动。

乡下各中学招生范围涵盖原隶属学区内的所有小学毕业生,不许跨片、跨学区招生。

五、招生时间

1.各中学、小学招生时间统一规定为7月8-13日。

2.小学一年级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务于8月25日前完成。

3.各校将录取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其它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进行补充或修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县的招生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环节。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纪律要求。1.招生工作要坚持阳光运行,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做到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流程、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所有招生佐证材料由招生学校认真核实,严禁跨学区招生和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对学校违规招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政策,跨学区、突破年龄规定和超出规定班额自行招生的校长,一律追责。3.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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