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69/2023-1489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兴隆县青松岭镇
成文日期: 2023-04-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青松岭镇人民政府关于坚决禁止割青毁粮行为的实施方案
2023-04-1211时32分 浏览次数:

为防止我镇发生割青毁粮行为,镇政府决定制定坚决禁止割青毁粮行为的实施方案,现下发各村,请各村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禁止割青毁粮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严格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把握政策,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自查自改,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禁止割青毁粮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割青毁粮行为在我镇发生。

二、排查范围

重点解决政策把握不准、排查不彻底、整治整改不到位以及隐瞒不报、敷衍塞责等问题。割青毁粮行为是指,在粮食作物出土后任何割、除青苗,毁坏田地的行为。各村书记负责安排部署本村区域内的排查工作,如若发现割青毁粮现象及时制止并报镇综合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重点

各村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人进行巡查。

一是严查新增。结合各村实际,全面排查农用地,做到逢田必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告情况,经确认后,按照职责严格整治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二是逐一复查。对照今年所有项目台账,要逐台账分析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征占农用地情况,如果存在占用农用地情况,则通知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看护,避免村民进行播种粮食行为。

三是查漏补缺。各村要认真查漏补缺。做好村民思想工作,禁止在已征占的土地上种植粮食作物,禁止在非农用地(道路两旁,河道两旁等)种植粮食作物等行为。

四、时间安排

2023410日起,各村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各村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每月末将排查情况报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开展排查割青毁粮行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专题研究,精心部署,组织足够的人员力量和经费,强力推进,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结果经得起检验。

2、严肃追责问责。全面落实国家通知要求,对割青毁粮行为开展常态化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既要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村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要对违法进行割青毁粮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漏查漏报、隐瞒不报、敷衍塞责以及整治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青松岭镇人民政府

202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