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09/2023-16865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3-07-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主题事项: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包含就业登记、社保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档案的接收和转递、医保职工参保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6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情形、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办理条件:办理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员工录用;
2.就业登记对象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3.就业登记对象人事档案须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且为省内各级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已在公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集体委托保管员工人事档案;
4.用人单位已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缴存人数不得少于缴纳社保人数;缴存基数、比例等应符合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情形: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形包括:职工新参保或外省转入情形;职工本地单位间调入或灵活就业人员转职工情形;未就业随军配偶就业后成为单位职工等需要办理单位职工增加情形。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办公时间: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兴隆县兴隆镇安定西街27号兴隆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部门综合受理窗口或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七、交通指引:乘坐2路公交车革新路站下车,东行10米行至兴隆县政务服务大厅或乘坐1路公交车隆福站下车南行穿过政府广场行至兴隆县政务服务大厅;乘坐1路或2路公交车到老汽车站下车至人社局公共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0314-7550183
九:投诉电话:0314-505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