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3-1580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8-10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召开兴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3-08-1017时13分 浏览次数: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为切实做好兴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兴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911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听证会内容:兴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邀请兴隆县政府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统计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参加。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不超过5人。

五、听证会举办单位: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我辖区征地补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人为公民的,需提交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听证代表由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399日前向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听证、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六)听证代表应当如实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无正当理由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特此公告。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810   

兴隆征地区片价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