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3/2023-1584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 |
成文日期: 2023-08-0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政函字〔2023〕第36号 类别:A
对兴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36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辉、翟徳才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林果经济政策支持”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林果作为富民富县的生态产业,符合我县功能定位,符合我县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县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每届政府都把林果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做了大量实际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暴露了一些现实问题,下一步,将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近年来,我县在树下生草、林下种植中药材等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先后购买3000余台割灌机发放到果农手中,引导果农禁用化学除草剂、实施树下生草,尝试在三道河、蓝旗营示范树下种植中药材,探索增加果园收益途径。
2、今年将继续实施树下生草示范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购置割灌机,实施整村、整镇的树下生草项目,以期增加示范带动效果,逐步通过树下生草培肥地力、减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以后发展树下经济提供基础保障。
3、县委、县政府2022年出台“关于支持山楂、板栗产业振兴的若干措施(试行)”,对发展树下经济、产业基地给予奖补以及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山楂、板栗园基础设施建设等。
谢谢您关心关注林果产业发展,欢迎您继续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8月9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505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