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审定公告
经综合审定,同意大水泉镇上报的刘福1户2人认定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同时,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户施策,精准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开展帮扶。
2023年9月18日
兴隆县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