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县长尚晓辉主持召开兴隆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意见》和省统计局《防治统计造假约谈制度》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听取县发改局关于《兴隆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情况的汇报,强调要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推动兴隆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来抓,相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直厅局、北京、天津等地沟通对接,迅速建立紧密联系,主动深入研究,借势借力发展。县政府领导要组织分管部门提前谋划2024年项目,9月下旬逐领域听取2024年重点项目谋划情况汇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隆县2023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兴隆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三年创建工作方案(2023-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