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3/2024-0006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
成文日期: 2024-01-08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述法报告
2024-01-0810时35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述法报告

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金龙          

2023年,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根据《法治兴隆建设规划(2021-2025)》和《中共兴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

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组年度工作计划。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

担任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后,我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间、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根据人员变动实际,及时组织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指导完善单位年度法政府治建设实施方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和检查指导。

三、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用法学法制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林业和草原局加强法治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用法,扎实开展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创新法治工作理念和方法,在法治林草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2.组织林草干部学法工作。结合普法宣传计划,开展法律法规、纪律、保密、国家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林业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纳入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机关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提高了全局职工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所有林草行政执法人员均需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林草局在林业综合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执法管理。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化。四是加强交流学习。6月份全省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上兴隆县作为唯一县级林草局做出典型工作发言。充分体现省林业主管部门对我县林业执法工作的肯定。

截止到12月15日,兴隆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受理查处涉林案件线索111起,其中,不予立案线索40起;立案调查案件线索71起,(其中涉及非法猎捕、出售、利用、收购野生动物案件4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3起;毁坏林地林木行政案件42起;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案件1起;盗伐国有林场林木案件1起)。截至目前案件调查终结107起(含2023年受理案件线索101起),移交公安机关涉嫌刑事案件线索3起;已经下达处罚决定58人(含法人和其他组织22个),收缴行政罚款149万元。报请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1起,其中4起涉及建筑拆除案件需要报请兴隆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6起涉及罚款未缴纳案件经法院裁定后已经报请县法院执行庭。

五、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通过利用政府“双公示”系统平台,全面公开了本局政务公开信息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信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截止到2023年12月15日,我局报审批局双公示59件,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59件,向县司法局重大案件报备16件。

六、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局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意见,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建立健全相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一年来,本人通过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了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本人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更新知识学用结合不好,底线思维不够,直接导致依法办事方面仍显不足。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力度不够,对外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县办的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机构人员配备,确保有专人抓,有专业的人抓;加强法治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开展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丰富学法内容,提高学法效果。 

(二)加强培训,提升执法素质。

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积极探索选派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增强持续学习的能力,严格规范执法,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林草局宣传计划中来,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