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1/2024-0042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兴隆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2-06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2-0614时00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全域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民生福祉,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复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兴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县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今年以来,共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3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4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中共兴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兴隆县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实现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完备、制度全面、责任明确、分工清晰。

是加强素质提升坚持抓好“关键少数”作用,县委常委会定时研究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县政府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常务会议常规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走实。2023年,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9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法2次,专题述法1次,领导干部参加庭审17次。

(二)持续固本开新,法治政府建设体系日趋完善。县委、县政府把完善法治建设机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法治建设,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列席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制度》,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服务职能,全县407个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是全面强化政府决策合法审查。始终坚持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县政府审定前必须经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核各类合同、文件38件,切实保障政府决策科学性、合法性。认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2022年12月31日前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保留20件,废止11件。

三是全面落实督察工作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印发《兴隆县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督察方案》,成立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督察领导小组,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是否完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否落实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是否文明规范、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是否落实整改等4个方面,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抽查执法案卷、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点督察。累计交换督察意见18件,并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突出重点攻坚,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5个关键环节,强化综合统筹,密切协调联动,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新格局。

一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①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河北省推进全流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全流程网办事项505项。建立兴隆县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进机制,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功能,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工作,实现证照数据“应归尽归、实时汇聚、真实有效”。目前,全县归集电子证86类,已完成33类证照的归集、采集、签章、推送工作。②坚持依法规范审批事项。严格落实“清单”制度,梳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9项、备案管理事项清单126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98项、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43项、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5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45项。保留证明事项清单32项。建立区域互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政务机构5家。③创新完善行政审批举措。采取减材料、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共精简材料52项,精简环节291项,优化流程188项,实现平均法定时限37.4天,平均承诺时限13.1天,压缩率为65%。推进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将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三类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压缩至46、42、41个工作日。分类打造“主题式”审批流程,结合特色和主导产业,细化项目分类,制定4类项目审批流程图,承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共录入建设项目102个,审批事项301个,并联审批率达97.3%。④全面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全面实现系统数据对接,建立问题整改反馈、长效落实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差评”整治。目前,“好差评”系统评价数量为34.9万条,总办件量为15.72万件,评价数量占实际办件总量比例221.99%;“好差评”系统差评总数为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①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完成必修课30学时,线上考试及格率达98.8%,新发放行政执法证件500余个。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本部门本系统《三项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全面深入落实。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常态化案件审核。共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48件,道路交通领域行政执法案卷100件,制发问题清单70余份;审核生态环境类案卷40余件,制发问题清单15份,均已完成整改。

三是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与监督,组织县法院、县水务局、县直行政执法权力下放部门联合培训3期。对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案卷文书内容格式、复议及诉讼审核重点、下发事项具体操作等内容进行全方位指导并现场解答,同时结合案卷评审,进行指导交流,进一步提升乡镇综合执法质量。

四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①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照《兴隆县依法管矿治矿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若干规定》,持续开展部门和乡镇联动执法、常态化监管、矿山生态修复、定期巡查、监督问责等管矿治矿保护生态环境长效机制。2023年全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6件,处罚金额54.3万元,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4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领域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64家次,发现风险隐患13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推动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点等先进管理体系,建立HACCP管理系统 8个。推动69家学校食堂建立智慧校园监管系统。③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以电梯、危化品、加气站等群众关心程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重点领域为抓手,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6 家次,发现问题15个,已整改到位。④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开展药品流通和使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药械经营企业309 家次。指导75家企业使用“查安康APP”,上传进货查验数据2.12万条。

五是全面提高县域治理效能。①全面提升人民调解质效。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推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落实化”三步工作法。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18次,调解矛盾纠纷1280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669万元。2023年,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半壁山镇小子庄被授予“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②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质量。进一步丰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依托乡镇、村等基层组织、行政调解人员、社会律师等调解力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2023年,共调解结案7件。同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职能作用,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反映出的普遍问题,运用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等方式提出改进意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接待复议来电来访35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7件,行政复议结案率100%,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③高质量推进法治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活动40余场次,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校园普法126场次,对全县955名在册“法律明白人”进行轮训,在“燕山法轩”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视频、法律知识等作品226余篇。学习强国、河北日报客户端、《河北法制报》《承德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采用信息17篇。制作国家安全教育、争做文明有礼兴隆人、民法典、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宪法伴我一生、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反诈宣传视频7期动漫。完成村级法治元素建设5个,新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法治资源教室1个,统筹县城国家安全、劳动、消防、水文化、民族等主题法治文化公园5个,新建宪法主题公园1处,形成良好法治文化氛围。

(四)创新司法服务,依法为民服务注入新动力。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提高执法、司法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是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民满意度提升年活动。按照《承德市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民满意度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研究印发我县《实施方案》。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进企业宣讲法律知识50余场次;6个律师事务所持续为县域内16家白名单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务帮扶,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600余次,进企业11家,开展“法治体检”活动10次,发放宣传品5300余份。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程。2023年,兴隆县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咨询65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4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7件。其中,公检法通知辩护104件,当事人申请149件,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164件。完成民生工程全年任务的139%。

三是全面推进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在县域内20个乡镇司法所积极开展“公证处+司法所”行动。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3件,减免公证费33101元,涉企减免公证费用12230元,办结各类公证事项979件,接待咨询各类法律事务当事人2500余人次。开展公证进社区(乡村)宣传活动8次,上门服务5次。

二、特色亮点工作

2023年我县在法治政府综合创建基础上,成功创建了“以法治之力绘制生态宜居兴隆画卷”为标题的示范项目。兴隆司法所被司法部评定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半壁山镇小子庄村被农业农村部、司法部、中宣部评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被农业农村部评为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兴隆司法所陈志明被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人民调解协会评定为“全省百名金牌人民调解员”,兴隆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定为“枫桥式司法所”,兴隆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王怀生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光荣称号,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县审批局被评为承德市2023年度诚信单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构建四级解纷体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上批示“承德兴隆法院的做法有特色、有成效”。兴隆县检察院“兴隆县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与陈贺清纠纷执行监督案”获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例,兴隆县生态环境局“河北蓝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故意干扰环境监测设施案”获2023年河北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县行政审批局在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平行论坛上发言,县林草局在2023年全省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县卫健局在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和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发言。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监督指导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核质量。强化政府拟作出的行政行为和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二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待加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整合调解资源,完善“复调对接”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达到100%。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强化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全程跟踪和败诉风险研判,加大对乡镇、部门行政应诉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争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和手段需进一步强化。积极发挥案件审核专班作用,常态化开展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适时开展部分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开展“三个重点联合”工作,完善县乡(镇)联动、高效协同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行政权力下放事项承接不住问题。扎实开展“三基建设年”行动,通过学知识、学政策、学经验,有效加强基层建设,规范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