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05-1017时49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2024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狠抓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建设新时代四个兴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打造全面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单位:政治部)

  2.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每季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不少于一次。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用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法治承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化党员干部教育学习。(责任单位:各股室)

  3.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抓好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政治部、律师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

  4.深化纪律作风整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和典型案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责任单位:政治部)

5.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健全律师行业统战工作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责任单位:政治部、律师公证管理股)

  6.持续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充分利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推动法律知识、法治教育培训全系统覆盖,提高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大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青年干部“精、气、神”。(责任单位:各股室、各司法所)

  二、坚持统筹协调,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隆

7.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深化“四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落实法治建设“两清单一办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科学制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组织年度考核工作,加强督查考核结果应用,确保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部署、重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处)

8.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依法治县办工作规则。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推进打造依法治乡镇规范化建设试点1-2个,推进依法治县迈上新台阶。(责任单位: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处)

9.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夯实基础做好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复查复核迎检工作,打造更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品牌。加大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力度,扩大示范影响力。(责任单位: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处)

10.稳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制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和省市《重要任务落实举措分工方案》,完成县级改革任务。(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11.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利用“互联网+普法”不断扩大普法阵地覆盖面,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大力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严格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基层管理股、各司法所)

三、坚持严格规范,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12.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承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承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作用,切实增强审查审核质效。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坚持有件必备、即备即审、有错必纠,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设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和监督罚款实施。组织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下放乡镇和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评估,适时调整下放事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集中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素养。(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14.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复议争议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通网上行政复议受理方式。规范案件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加强事实调查和证据核查;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人员工作机关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设置指导规范(试行)》要求,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全面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四、坚决防范风险,全力维护系统安全和社会稳定

15.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特别是网上阵地管理。把好政策文件、新闻宣传、标语口号、网站网页等政治关口,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提升全系统舆情应对能力。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落实“五点希望”,强化重大敏感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协调指导。(责任单位:政治部、办公室、法治宣传教育股、律师公证管理股)

16.坚决维护系统安全。认真履行保密职责,加强保密工作教育,强化涉密文件、存储设备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力化解信访初访,坚决杜绝越级访、进京赴省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机关办公场所、戒毒场所、法律服务场所安全。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维护全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部、基层管理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

17.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高质量调解年”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县乡村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实现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全覆盖。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意见》,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调解能力。深入开展调解宣传工作,培树评定第二批“金牌调解员”,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责任单位:基层管理股、律师公证管理股)

18.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精准矫正”和“智慧矫正建设”。持续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年底达到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压实小组成员责任,提升社会帮扶矫正效果。健全和完善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防止发生刑释解矫人员再犯罪。(责任单位:社区矫正管理股)

五、坚持利企惠民,着力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9.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服务供给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文明执法利企水平。发挥好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单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司法鉴定管理股、律师公证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20.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和首选率。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开展案件质量培训和案件评查,全年援助服务达到300件以上,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21.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党建引领强、管理能力强、综合实力强、服务技能强、社会影响力强等“五强”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加强律师行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持续打造政治强、业务精、能力优的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惩戒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加大优秀律师典型培树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律师公证管理股)

22.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绿色服务通道”“预约办证、上门办证”等工作举措,提高公证服务便捷度。积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开辟新证源。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扩大线上办理事项范围,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律师公证管理股)

23.加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诚信等级评估,推进司法鉴定机构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鉴定文书检查工作,提高文书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司法鉴定管理股)

六、坚持强基固本,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水平

24.强化基层工作保障加强人员保障,着力解决政法专项编制空编问题,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从事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高质量完成全域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推动司法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确保年内中央(含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责任单位: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处、基层管理股、办公室)

25.推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持续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全力打造省级“样板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拓展中心业务范围,推动公证、法律援助等领域法律服务需求一站式解决。(责任单位:基层管理股、律师公证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26.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聚焦基层一线,深入挖掘全系统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递司法行政声音,各科室年内在县级以上媒体、内刊发布的外宣信息不少于2篇;加强融媒体建设,规范新闻媒体账户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着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责任单位: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