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4-1714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5-07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雾灵山镇梨树沟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号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的土地总面积约5.5263公顷,共1个地块,其中7号地(四至为东至北区村、南至梨树沟村地、西至兴发路、北至前马蹄子沟),面积约5.526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兴隆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兴审批投字[2023]24号)》,用于河北兴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5月8日开始,由雾灵山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本公告可在兴隆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hbxl.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春城 联系电话:133****7578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