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5-1948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11-0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2025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3、4号地土地转用公告
2025-11-0415时08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人民政府

土 地 转 用 公 告

 

六道河镇杨树沟村及有关农户:

兴隆县2025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3、4号地,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你村位于八组地块的集体土地,面积约0.4733公顷(3号地面积约0.3926公顷、4号地面积约0.0807公顷)。依照六道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参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标准执行。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齐冠宇          联系电话:138****1993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