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13564084/2025-19780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平安堡镇 |
| 成文日期: 2025-12-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平安堡镇困难认定
张银,男,身份证号:132623********6613,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王晴,女,身份证号:130822********66,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商桂武,男,身份证号:132623********4535,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 朱良福,男,身份证号:132623********4518,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朱连春,男,身份证号:132623********6611,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段铁军,男,身份证号:132623********4516,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赵连阳,男,身份证号:132623********4518,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王金保,男,身份证号:132623********451X,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段海民,男,身份证号:132623********6636,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马子林,男,身份证号:132623********4538,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周艳琴,女,身份证号:132623********6606,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田印文,男,身份证号:132623********451X,为大龄的城镇失业人员;根据《兴隆县人社局关于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兴人社【2017】57号文件)文件精神,符合就业困难认定人员的条件,现申请就业困难认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7日,公示时间3天。如有异议,请到平安堡镇劳动保障站进行反馈或监督。
监督电话:5789678
平安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