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4/2025-18114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5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和大中型水库周边汇水区域二十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主要分布在兴隆镇、南天门满族乡、半壁山镇、蓝旗营镇、三道河镇、挂兰峪镇、八卦岭满族乡、孤山子镇、六道河镇、雾灵山镇、上石洞乡、平安堡镇、北营房镇、李家营镇、大水泉镇、大杖子镇、安子岭乡、蘑菇峪镇、青松岭镇、陡子峪乡、六里坪林场、牛金洞林场、寿王坟林场、五指山林场、雾灵山林场、獐帽山林场。
二、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可到兴隆县水务局查询。
五、本公告自2025年5月1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2.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3.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复核情况统计表
4.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情况表
兴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pdf
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pdf
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复核情况统计表.pdf
兴隆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