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6/2025-1838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5-2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特点,围绕我县主导产业,2025年计划遴选4个县级示范基地(包括1个产业化示范基地)。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条件
1.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相关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从事相关产业的涉农企业,并且从事该产业的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一定规模,能带动周边农户脱贫致富,同时经营效益良好,有相应的技术支撑,能承接新品种、新技术方面的能力。
2.经营主体须取得营业执照3年以上。
二、遴选程序
1.将“兴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县级示范展基地的公告”发布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
2.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写出书面申请,到所辖乡镇或农业农村局相关股站开具的推荐信;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股申报。
三、县级审核
根据申报主体的书面申请,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股初审后,组织人员进行前期考察,根据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能承担我县县级示范基地的相关工作,报经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拟定2025年度县级示范基地名单并公示5天,如无异议正式确定为2025年度县级示范基地。
四、项目补贴
县级示范基地所在完成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过程中的所需的农(兽)药、种子、化肥等适当的物化补贴。
五、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至30日,为期5天,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5月30日止,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申报地点:兴隆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楼二楼206科学技术股,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0314-5955200。
3.携带证件:申报主体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4.详情请到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股咨询。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