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46/2025-18382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5-05-2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根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产业特点,2025年计划遴选12个科技示范主体,主要从事种、养殖新型经营主体。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主体
1.从事种、养殖的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从事相关产业的涉农企业,并且从事该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一定规模,同时经营效益良好,有相应的技术支撑,能承接新品种、新技术方面的能力。
2.经营主体须取得营业执照3年以上。
二、遴选程序
1.将“兴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到兴隆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
2.申报主体写出书面申请,到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股申报。
三、县级审核
根据书面申请的申报主体,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股初审后,组织人员进行前期考核,根据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能承担我县科技示范主体的相关工作,报经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拟定2025年度科技示范主体名单,并公示5天,如无异议正式成为2025年度科技示范主体。
四、项目补贴
科技示范主体在完成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过程中的所需的农(兽)药、种子、化肥等物化补贴。
五、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至30日5天时间,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5月30日,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申报地点:兴隆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楼二楼206科学技术股,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0314-5955200
3.携带证件:申报主体需携带法人身份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4.详情咨询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股。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