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26/2025-18706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兴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5-07-03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7 月 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隆县兴隆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14-5056829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名单 |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面积 | 用途 |
1 | 兴隆县兴隆镇十四顷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兴隆县兴隆镇十四顷村 | 2233.5平方米 |
公告单位:兴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