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13564038/2025-1915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公安局 |
| 成文日期: 2025-09-12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犬类准养证核发工作的
通 告
为切实加强犬只管理,督促和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依法依规养犬,改善城市容貌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犬类准养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犬类准养证办理流程
犬主携带犬只到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或兽医站接种狂犬疫苗,接种完毕后携带接种点核发的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监制的“宠物健康免疫证”(通告发布前已接种狂犬疫苗的犬只,请犬主携带接种凭证到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疫苗接种点,检测抗体后领取“宠物健康免疫证”可以正常办理犬证)、犬只正面白底一寸照片2张、正面、侧面(能够判断出犬只肩高数据)的电子照片到兴隆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区,公安服务专区的C3犬只准养证核发窗口办理犬证。
目前兴隆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有资质为犬只接种疫苗的宠物医院、兽医站为:
1、老乐宠物门诊,地址:兴隆镇秀水小区5栋3号,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8244555409。
2、金宠门诊,地址:兴隆镇碧桂园小区32-10,联系人:史晓斌,联系电话:13931418181。
3、兴隆镇兽医站,地址:兴隆镇万和家园D区13号,联系人:刘学军,联系电话:13803148781。
4、兴隆县广学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址:兴隆镇黄酒馆村,联系人:王广学,联系电话:13832454670。
5、兴隆镇南双洞兽医站,地址:兴隆镇南双洞村,联系人:刘学文,联系电话:13633145958。
二、犬类准养证收费标准
为鼓励文明养犬,加强犬类管理,自2025年9月-2026年8月31日免费为犬只办理犬证,自2026年9月1日起再办理犬证收取费用200元,每年年度检验费100元,导盲犬、肢体重度残疾人的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三、养犬守则
1、养犬要符合相关条件:犬主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依法、及时为所养犬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并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3、保证养犬不干涉他人正常生活,携犬出户时,对犬束犬链,不进入法律规定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立即清除。
4、保证不虐待、遗弃所养犬。
5、保证在犬只死亡、丢失后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注销手续。
6、保证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制定的其他养犬公约。
四、法律责任
拒不办理犬证、违规饲养禁养犬、不文明养犬的将根据《承德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附件:
兴隆县禁养犬目录
根据《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居民饲养犬类实行许可证制度,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其他具有攻击性的犬只。
烈性犬:根据国家农业部确定的烈性犬种类如下:1.藏獒、2.意大利纽波利顿犬、3.巴西菲勒犬、4.法国波尔多犬、5.阿根廷杜高犬、6.英国马士提夫犬、7.拳狮犬、8.杜宾犬、9.卡斯罗、10.高加索、11.纽芬兰犬、12.可蒙犬、13.罗威纳犬、14.灵缇犬、15.德国牧羊犬、16.阿富汗猎犬、17.苏俄牧羊犬、18.沙皮犬、19.猎鹿犬、20.威玛猎犬、21.波音达猎犬、22.弗兰德牧牛犬、23.俄罗斯黑㹴、24.比利时坦比连犬、25.牛头㹴、26.凯丽蓝㹴、27.斯塔福、28.比特犬、29.英国斗牛犬、30.土佐犬、31.秋田犬、32.狼青、33.川东猎犬、34.中国细犬、35.昆明狗、36.中亚牧羊犬、37.加纳利、38.马犬、39.大白熊犬、40.阿拉斯加雪橇犬、41.圣伯纳犬、42.大丹犬、43.英国古代牧羊犬、44.英国寻血猎犬、45.雪达犬、46.伯恩山犬、47.大麦町犬;含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
大型犬:根据国际通用的犬类体型划分标准,大型犬的标准为:体重大于等于25公斤,肩高大于等于6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