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564038/2025-1915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兴隆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9-12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犬类准养证核发工作的通告
2025-09-1215时30分 浏览次数: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犬类准养证核发工作的

  

 

为切实加强犬只管理,督促和引导群众文明养犬、依法依规养犬,改善城市容貌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犬类准养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犬类准养证办理流程

犬主携带犬只到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或兽医站接种狂犬疫苗,接种完毕后携带接种点核发的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监制的“宠物健康免疫证”(通告发布前已接种狂犬疫苗的犬只,请犬主携带接种凭证到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疫苗接种点,检测抗体后领取“宠物健康免疫证”可以正常办理犬证)、犬只正面白底一寸照片2张、正面、侧面(能够判断出犬只肩高数据)的电子照片到兴隆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区,公安服务专区的C3犬只准养证核发窗口办理犬证

目前兴隆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有资质为犬只接种疫苗的宠物医院、兽医站为:

1、老乐宠物门诊,地址:兴隆镇秀水小区5栋3号,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18244555409。

2、金宠门诊,地址:兴隆镇碧桂园小区32-10,联系人:史晓斌,联系电话:13931418181。

3、兴隆镇兽医站,地址:兴隆镇万和家园D区13号,联系人:刘学军,联系电话:13803148781。

4、兴隆县广学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地址:兴隆镇黄酒馆村,联系人:王广学,联系电话:13832454670。

5、兴隆镇南双洞兽医站,地址:兴隆镇南双洞村,联系人:刘学文,联系电话:13633145958。

二、犬类准养证收费标准

   为鼓励文明养犬,加强犬类管理,2025年9月-2026年8月31日免费为犬只办理犬证,自2026年9月1日起再办理犬证收取费用200元,每年年度检验费100元,导盲犬、肢体重度残疾人的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三、养犬守则

1、养犬要符合相关条件:犬主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保证依法、及时为所养犬办理登记年检手续,并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3、保证养犬不干涉他人正常生活,携犬出户时,对犬束犬链,不进入法律规定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立即清除。

4、保证不虐待、遗弃所养犬。

5、保证在犬只死亡、丢失后及时办理养犬登记证注销手续。

6、保证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居民(村民)委员会、物业制定的其他养犬公约。

四、法律责任

拒不办理犬证、违规饲养禁养犬、不文明养犬的将根据《承德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附件:

兴隆县禁养犬目录

 

根据《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内,居民饲养犬类实行许可证制度,并按规定采取防疫措施。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其他具有攻击性的犬只。

烈性犬:根据国家农业部确定的烈性犬种类如下:1.藏獒2.意大利纽波利顿犬3.巴西菲勒犬4.法国波尔多犬5.阿根廷杜高犬6.英国马士提夫犬7.拳狮犬8.杜宾犬9.卡斯罗10.高加索、11.纽芬兰犬、12.可蒙犬13.罗威纳犬14.灵缇犬15.德国牧羊犬16.阿富汗猎犬、17.苏俄牧羊犬、18.沙皮犬19.猎鹿犬20.威玛猎犬、21.波音达猎犬22.弗兰德牧牛犬、23.俄罗斯黑㹴、24.比利时坦比连犬25.牛头㹴、26.凯丽蓝㹴、27.斯塔福、28.比特犬、29.英国斗牛犬、30.土佐犬31.秋田犬、32.狼青33.川东猎犬34.中国细犬35.昆明狗、36.中亚牧羊犬、37.加纳利38.马犬39.大白熊犬40.阿拉斯加雪橇犬41.圣伯纳犬42.大丹犬、43.英国古代牧羊犬44.英国寻血猎犬45.雪达犬、46.伯恩山犬、47.大麦町犬;含有上述血统的杂交犬。

大型犬:根据国际通用的犬类体型划分标准,大型犬的标准为:体重大于等于25公斤,肩高大于等于60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