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13564046/2026-0101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
| 成文日期: 2026-06-16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按照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现场核查工作要求,对项目入围实施主体实地核查,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取消主体资格及拟递补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取消主体资格(2家)
1.兴隆县丽红家庭农场:取消原因:营业执照注销。
2.兴隆县兴隆湖果玩民宿田园有限公司:取消原因:该主体因自身发展规划调整,主动退出本项目。
二、拟递补主体(2家,按原评审得分从高至低顺位递补)
1.兴隆县车道峪江艳果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兴隆县硕裕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6年6月16日—6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可实名携带佐证材料至兴隆县农业农村局科技股现场反映,联系电话:0314-5955200;逾期无异议,纳入项目管理。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